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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底热痛仪(6大鼠/12小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8 来源: 浏览量: 字号: 字号 字号增大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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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就足底热痛仪(6大鼠/12小鼠)项目进行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足底热痛仪(6大鼠/12小鼠)

二、项目编号:2021-JH1902-W1027

三、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足底热痛仪(6大鼠/12小鼠)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

另行通知

院内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并具备相应

的经营、业务范围。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投标产品为医疗设备时适用)。

(五)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

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投标产品为医疗设备时适用)

(六)投标人必须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或经制造厂商授权

的合法代理商,授权区域必须包括上海地区3家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授权期限1年及以上,不接受转授权或针对我院单独出具的授权;

(七)投标人另需提供投标产品在上海地区的用户名单、联系

人及联系电话。

(八)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由制造厂商出具的售后服

务承诺书。

(九)涉及强检的医疗设备,投标人需提供首次强检证明。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21 6 28 日至 7 5 日(08:0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上海市

(三) 发售方式:电子邮件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 2021 6 28 8 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7 5 16 30 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   上海市  

(四)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二) 开标地点:  上海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

医院官网(www.shcz.co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娟  

电    话: 021-81885241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地址:上海市凤阳路415号
电话:021-81886999
传真:63520020
邮箱:shczyy_inf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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