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面向市场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影像科东芝胃肠机移机
二、项目编号:2021-JH1902-F0001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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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控制价(万元)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移机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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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科东芝胃肠机移机 |
ULTIMAX |
15 |
台 |
1 |
长征医院院内移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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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1.具有场地勘察能力 a)高压部分电源要求:功率80KW,3相380V,空气开关100A,复合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 b)数字系统电源要求:功率6KW,单相220V,空气开关40A c)设备机架重量2吨,楼板符合承重要求 2.移机总时间:拆机到安装调试完毕时间在6天之内 3.拆机:按照标准流程拆机,拆机时间2天内完成 a)拆床板、床板支撑架 b)拆除球管、影响增强器 c)拆除C-ARM d)拆除单元之间连接电缆 4.移机:专业的搬运队伍、搬运工具,搬运时间在一天内完成,搬运过程中做好医院财产的保护,不得私自更换零配件 5.移机地点:本院地下一楼至三楼 6.额外服务:将三楼房间原有待报废设备拆除 7.组装:按照标准的组装流程组装,组装时间两天内完成 a)先安装C-ARM、床板支撑架 b)连接各单元之间电缆 c)通电安装球管、影像增强器 d)安装床板 8.调试:调试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调试时间一天内完成 a)图像高密度分辨率:12LP/CM以上 b)千伏偏差5%以内 c)Ma偏差5%以内 9.移机结束后免费提供三个月技术保修 10.资质:有该类型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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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发布公告时间及响应通知书的获取
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7月21号-2021年7月28号。
贵方如有兴趣请于2021年7月28号16:00点前提交响应通知书(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1.全套响应通知书正本(加盖公章):PDF格式)2.全套响应通知书可编辑WORD版)。供应商需在上述响应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通知书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未按要求装订、签署、密封的响应通知书将被拒收,并视为无效的响应通知书。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长征医院
详细地址:上海市凤阳路415号
联 系 人:袁老师
电 话:021-81886149
地址:上海市凤阳路415号
电话:021-81886999
传真:63520020
邮箱:shczyy_inf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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