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面向市场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超纯水仪、恒温培养振荡器
二、项目编号:2021-自行采购-W8114、2021-自行采购-W8118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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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控制价(万元)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交货方式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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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一 |
超纯水仪 |
无 |
7.885 |
台 |
1 |
请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国产小于30天,进口小于60天。) 送货至院方指定地点 |
长征医院 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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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1.以纯水或蒸馏水为进水,带泵自动抽吸,连续生产超纯水流速≥1.5L/MIN 2.具备集成式纯化柱,系统会自动提醒 3. 内置高精度电阻计,超纯水电阻率显示模式有温度和非温度补偿模式,电极常数需 ≤0.01cm-1 ,温度灵敏度需≤0.1℃,设计符合USP(645),达到精密理化分析标 4.需具备可调节角度的彩色液晶显示屏,显示各种关键信息:参数,操作功能及水质状态 5. 取水器在主机正面,带凹面设计,适用于各种形状的玻璃器皿。 6.纯度:电阻率≥18.2MΩ•cm(在25度时);微生物细菌<0.1 cfu/ml,TOC<5ppb,内毒素<0.001Eu/ml, RNases<0.01ng/ml,DNases<4ng/ul。 7.轻便式设计,运行重量小于12kg 8.具备定期内部循环,定量/手动取水,产水/循环三向阀功能 9.达到CE相关安全认证,cUL认证,ISO证书,美国病理学会CAP,ASTM标准。 10. RFID电子识别标签,技术可自动记录柱子的货号和序列号信息,确保可追溯性,同时防止耗材未正确装入。 11. 配置终端精制器0.22微米,过滤细菌和颗粒且通过FDA认证,需附录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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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控制价(万元)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交货方式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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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二 |
恒温培养振荡器 |
无 |
1.235 |
台 |
1 |
请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国产小于30天,进口小于60天。) 送货至院方指定地点 |
长征医院 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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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控制方式: P.I.D(微电脑环境扫描微处理芯片) 显示方式: LCD(液晶显示屏) 对流方式: 强制对流式 振荡方式: 回旋式 驱动方式: 单维多振幅 环境温度要求(℃): 5~35 温度控制范围(℃): 4~60 温度分辨精度(℃): 0.1 温度波动度(℃): ≤±0.5(37℃时) 温度均匀度(℃): ≤±1(37℃时) 转速范围(r/min): 30~400 转速精度(r/min): ±1 摇板振幅(mm) 0~50无级可调 定时范围(h): 0~500 摇板尺寸(mm): 400*370 摇板数量(块): 1 净重(kg): 100 毛重(kg): 132 容积(L) 69 内胆尺寸(mm): 490*450*335 外型尺寸(mm): 730*740*563 包装尺寸(mm): 850*860*733 功率(W): 700 电源: AC 220V 50/60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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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标人数
各包件的中标投标人数量为1家,供应商可同时中标多个包件。
四、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报价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列入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
(四)生产厂家及代理商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书,包括(生产企业和代理商分别提供)
⑴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专用耗材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生产企业提供,单纯科教产品除外)
要求:a.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
b.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⑵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生产产品登记表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进口产品无此证,则提供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提供,单纯科教产品除外)
⑶ 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代理商提供)
要求: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⑷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企业和代理商分别提供)
⑸ 代理授权书(若本项目有代理商,提供,复印件盖章)
不接受针对此次项目的专项授权、不接受针对长征医院的独家代理授权。必须提供制造商和代理商的有效代理证明,代理证明要明确区域或医院名称,必须涵盖上海长征医院,代理证明有效期至少一年。如制造商直接参加,该制造商在本项目中的代理商的报价将无效。
⑹ 代理授权书的补充说明(应包括代理商变更后,处理原代理商所遗留的商务、技术、质量、法律等事宜的责任人)
⑺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若生产商参加则生产商提供,代理商参加则代理商提供)
⑻ 法人代表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最近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社保不足3个月的,则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银行打印版工资流水;若生产商参加则生产商提供,代理商参加则代理商提供;授权期限一年以上。)
⑼ 经理及业务员名片(生产企业和代理商分别提供)
⑽ 产品彩页或者产品说明书等制造商公开发布的介绍资料
⑾ 报价方开户银行、账号
⑿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⒀ 报价方诚信承诺
⒁ 产品用户清单
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10月15号-2021年10月22号。
贵方如有兴趣请于2021年11月3号16点前提交响应文件(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1.全套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PDF格式)2.全套响应文件可编辑WORD版)。报价方需在上述响应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未按要求装订、签署、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视作无效处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长征医院
详细地址:上海市凤阳路415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21-81885241
地址:上海市凤阳路415号
电话:021-81886999
传真:63520020
邮箱:shczyy_inf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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