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就脉搏血氧仪进行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现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设备清单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项目编号 | 安装地点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脉搏血氧仪 | 台 | 2 | 2022-JH1902-W9255 | 院方指点地点 | 0.2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项目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
2.报价应包括所有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二、响应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报价一览表(序号、服务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报价)
9.参数响应偏离表(详见附件:服务及技术参数要求,对照逐条响应)
10.售后服务方案(确保满足参数及售后服务条件)
11.报价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三、时间节点安排及参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08:00—11:30,14:00—15:00)
(二)确定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时间内向采购机构邮箱发送《报价确认函》PDF扫描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三)响应文件现场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3月18日17时 00分
2.递交地点: 上海市凤阳路450号机关楼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响应文件。
4.递交要求:
(1)报价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文件纸质版三份,电子版一份。电子响应文件为纸质响应文件的PDF格式和DOC格式文档,电子版使用U盘存储。响应文件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报价方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方名称”字样。
(2)报价方应当在公告明确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或邮寄至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机构将拒收。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
1.本项目采用直接面向市场方式采购。在满足需求的基础上采用比价的方法,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最优的作为成交供应商。
2.采购机构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在采购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响应文件等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胡老师
电 话: 021-81885242、13263338850
邮 箱:1061289712@qq.com
地址:上海市凤阳路415号
电话:021-81886999
传真:63520020
邮箱:shczyy_inf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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