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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报到须知

发布时间:2014-06-20 来源: 浏览量: 字号: 字号 字号增大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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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员工报到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员工及医疗、医技、工程、药学及文员
报到时间:2013年7月16日早上8点(星期二)
报到地点:长征医院肾内科6楼第二教室。
护理岗位员工
报到时间:2013年7月17日早上8点(星期三)
报到地点:长征医院肾内科6楼第二教室。

基本材料(每位员工必须于一周内提供)

1、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5张(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包括以下所需身份证复印件;

2、一寸照片8张,二寸照片4张;

3、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国外学历或历届生提供学历鉴定复印件各二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执业证书各两份;

5、应届毕业生须交报到证原件及报到证复印件两份,(外地户籍人员交报到证复印件两份),非应届生需提供原单位退工单或离职证明;

6、二级医院以上体检证明,也可在我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

7、如有工作经历,须提供缴纳社保材料;如是二军大工作经历,须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提示:以上所需材料(不包含后面办理其他手续材料)全部用A4纸张复印

二、宿舍安排
报道当日安排住宿,不能提前安排。
如有疑问:请打电话咨询:沈老师 021-81885101 
漆老师 021-81885100

三、各类别人员相关手续





除了交以上基本材料外,上海户籍应届毕业生报到时先办理录用及社保材料,提供:

1.上海生源

⑴ 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两张一寸照片到所在地街道办理就业失业证;

⑵《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⑶ 上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⑷《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

⑸ 社会录用人员须提供个人公积金帐号,写在《退工证明》上;

⑹ 如身份证号码为非310开头,另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有派出所敲章页、本人页),集体户口员工提供户籍证明, 如果是上海农村户,须提供《就业失业证》复印件 ;

2.非上海生源获得上海户口者办理户籍须提供

一、户籍挂靠所需材料

⑴ 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第一联(白联);

⑵《就业报到证》复印件2份(盖医院人力资源章);

⑶《户籍迁移证》原件,各项信息必须准确齐全;户口迁往地址:成都北路408号;

⑷ 身份证复印件2份(二代证必须复印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⑸ 户籍挂靠费300元/年(自费);

⑹《2013年度迁户确认单》、《高校毕业生申报户籍证明信》(由单位统一办理)

注:《通知》和报到证上的单位要完全一致;

     《户口迁移证》上牵迁出的地址为外省市或未办上海二代身份证的,现携带户口迁移证到文庙路26号拍摄二代身份证照片,方可办理户口挂靠;

二、户籍挂靠流程

⑴7月25日期登录上海市卫生人才网(www.shw.shr.com)户籍网上预约申报,按要求填写信息;

⑵打印《申请入户登记表》、《集体户口挂靠协议书》一式两份,个人签字;

⑶携带上述材料及挂靠材料到卫生人才中心人才服务部审核(地址为:新桥路68号1402室);

⑷户籍挂靠受理时间为:2013年8月1日-8月10日,早上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户籍挂靠办理《就业失业证》所需材料如下

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⑵报到证复印件;

⑶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办理人才

引进居住

证的外地

户籍人员

除了交以上基本材料外,办理人才引进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另需准备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新办居住证材料)。

在未办出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前,需提供以下材料办理社会保险:

⑵          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变更)表》(须贴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⑵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张A4纸,如身份证地址为上海地址,还需提供外省市户籍证明一份或外省市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⑶《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一份

办出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后,需将以下材料第一时间交至人力资源办:

⑴居住证复印件2份;

⑵身份证复印件2份;

⑶居住证领证通知附联2份。

不具人才引进居住证的外地 户籍人员

除了交以上基本材料外,不具有人才引进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须准备以下材料:

⑴《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变更)表》(须贴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张A4纸,如身份证地址为上海地址,还需提供外省市户籍证明)一份;

⑶《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登记2)》一份


三、党团组织关系接转

凭原党(团)委组织介绍信到院政治部组织科办理党(团)关系转接手续,填写党员登记卡或交团员证、编制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和缴纳党(团)费。


四、社保卡医保卡的办理


人员类别

办   理   指    南

社保卡领取

具有本市户籍人员

自行到户籍所在街道办理(持户口簿、身份证)

集体户口人员

落户后1个月打“962222”电话咨询是否可以办理

如可以办理

可到“中心”开具户口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已婚另需配偶身份证)到江阴路101号办理

领取社保卡,办理相关事项

医保卡领取

人才引进居住证人员

缴纳45天后可拨打“962218”咨询,

如可以办理

带好身份证原件到南苏州路343号黄浦区医保中心办理医保卡及《就医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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