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填写我院《进修申请表》,填写时要求书写工整,所填写情况属实。此表可由申请人单位来函向我院医教部教务科申请或申请人直接到教务科领取,也可以在网上下载,我院网址:
www.shcz.com(进入教育培训栏目)。有关进修申请程序、招生计划、进修生管理规定、进修生培训方案请在网上查阅。
2、寄回《进修申请表》时须附上学历证明、单位聘书复印件,医师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求盖上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如材料不全,我院将不予受理。
3、教务科不设查询业务,申请人若需查询《进修申请表》是否寄到,请在寄出《进修申请表》时选择邮政部门提供的“回音卡”服务,以便反馈信息。
4、进修招生条件:临床医师进修应具有全日制高等医学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学位,辅助科室医师进修,必须具备全日制高等医学院校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工作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专业与申请进修专业相同,具有该专业医师执业证书,具备初级计算机应用能力。进修护士、医技人员应具备中专(含)以上学历,工作满3年,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进修人员的所在单位,应是部队中心医院(含)以上或者地方县级医院(含)以上。
5、主管部门:上海长征医院(第二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教部教务科,联系电话:(021)63610109-73025
地 点: 上海市凤阳路415号医教部教务科, 邮编:200003
联 系 人: 杨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