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类临床试验伦理申请指南
一、伦理审查依据和范围
上海长征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组负责对在本医疗机构内开展的为申请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而进行的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进行独立的审查和监督,以确保临床研究符合科学、伦理和法规的要求,保护研究参与者的尊严、安全和权益。本组伦理审查工作严格遵循我国现行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审查办法的规定。为提高伦理审查效率、帮助研究者提交本组伦理审查的送审材料,制定本指南。下列范围的研究项目应依据本指南提交伦理审查申请/报告:
✮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试验
✮为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而进行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二、伦理审查申请前的项目立项审核
新项目初次递交伦理审查申请前,应先完成医院临床试验机构的立项审核。伦理审查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可同立项审核同时进行,形式审查通过且完成机构立项后伦理正式受理。本中心作为参加单位时,还须先获得组长单位伦理批件。另外,新项目及涉及试验方案修改的项目,需按照医院要求同步申请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并将学术委员会意见函递交至伦理备案。
三、伦理审查申请/报告的送审类别和要求
1. 初始审查
适用于首次向伦理委员会递交审查申请的项目。研究者应在研究开始前提交伦理审查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研究者根据申请研究的类型按照“A-21-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初始审查资料送审文件校对受理表”或“A-22-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伦理初始审查资料送审文件校对受理表”的要求准备送审文件。
送审与受理流程:①电子版预审:研究者按照校对受理表要求的文件准备完全后,先发伦理邮箱进行形式审查。邮件附件须使用压缩包文件发送。不同文件单独命名,勿合并。文件采用Word或PDF格式,按照校对受理表顺序排列,并准备一份Word版递交文件清单(注明每份文件的版本号和版本日期)。伦理委员会在收到邮件后一周内完成形式审查并回复;②纸质版受理:电子版预审通过后可预约纸质版递交时间。文件装订要求:按照递交信、递交文件清单、初始审查资料送审文件校对受理表、对应顺序文件装订,不同文件用彩色隔页纸隔开。(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通过临床试验机构递交本伦理)
2. 跟踪审查
2.1 修正案审查:适用于本伦理委员会己审查同意开展的临床研究,在研究实施过程中,对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和招募材料等提供给研究参与者的文件、研究者手册、主要研究者等进行修改或变更的情况。在修改或变更前应向伦理递交修正案审查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执行。为避免研究对研究参与者的即刻危险,研究者可在伦理审查同意前修改试验方案,事后应将修改试验方案的情况及原因,以修正案审查的方式及时递交伦理委员会审查。
研究者填写“A-33-修正案伦理审查申请表”,按要求准备送审文件。本中心为参加单位时,先取得组长单位批准后再递交申请。如涉及试验方案修改,在递交伦理审查前按照医院要求需同步申请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并将学术委员会意见函递交至伦理备案。
送审与受理流程:①电子版预审:申请人按要求准备好文件后先发伦理邮箱进行形式审查。邮件附件须使用压缩包文件发送。不同文件单独命名,勿合并。文件采用Word或PDF格式,并准备一份Word版递交文件清单(注明每份文件的版本号和版本日期)。伦理委员会在收到邮件后一周内完成形式审查并回复;②纸质版受理:电子版预审通过后可预约纸质版递交时间。文件装订要求:按照递交信、递交文件清单、申请表、对应顺序文件装订,不同文件用彩色隔页纸隔开。(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通过临床试验机构递交本伦理)
2.2 年度/定期跟踪审查:无论研究开始与否,研究者应按照伦理审查意见函中注明的定期跟踪审查频率,在到期前1个月递交年度/定期跟踪审查申请,以延长批件有效期。逾期未递交,导致数据不可使用或项目被暂停,由研究者自行负责。若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照要求递交,伦理委员会将暂停受理该研究者新项目的申请。
研究者填写“A-35-年度/定期跟踪审查申请表”,按要求准备送审文件。
送审与受理流程:①电子版预审:研究者按要求准备好文件后先发伦理邮箱进行形式审查。邮件附件须使用压缩包文件发送。不同文件单独命名,勿合并。文件采用Word或PDF格式,并准备一份Word版递交文件清单(注明每份文件的版本号和版本日期)。伦理委员会在收到邮件后一周内完成形式审查并回复;②纸质版受理:电子版预审通过后可预约纸质版递交时间。文件装订要求:按照递交信、递交文件清单、申请表、对应顺序文件装订,不同文件用彩色隔页纸隔开。(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通过临床试验机构递交本伦理)
备注:年度/定期跟踪审查同时递交修正案审查时,可同时受理,但须先跟踪审查讨论通过后,再进行修正案讨论。如果跟踪审查讨论未通过,须先解决伦理委员会疑问,获得同意试验继续的意见后再进行修正案讨论。
2.3 安全性信息报告:
2.3.1报告类型与时限
(一)本院发生的SAE:
①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研究者应在获知本院研究参与者(包括本院研究参与者在其他医院)发生SAE 24小时内报告本伦理委员,并在获知更新随访信息后24小时内报告随访或总结报告。如SAE被申办者评估为SUSAR,研究者应在快速报告时限内(致死或危及生命的SUSAR:申办者获知后7日内报告首次报告,首次报告后8日内报告随访/总结报告。如有尸检报告、最终医学报告应及时递交;非致死或非危及生命的SUSAR:申办者获知后15日内递交)完善本中心报告后报告本伦理委员会。
②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研究者应在获知本院研究参与者(包括本院研究参与者在其他医院)发生SAE和可能导致SAE的器械缺陷时,应立即对研究参与者采取适当的治疗和保护措施,并在24小时内报告本伦理委员,在获知更新随访信息后24内报告随访或总结报告。
(二)非本院的国内外其他中心发生的SAE:
①药物临床试验项目:报告SUSAR,研究者在快速报告时限内或每月或每季度汇总后及时递交本伦理委员会。
②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报告与试验器械相关的SAE和其他严重安全性风险信息。死亡或者危及生命的7日内,非死亡或者危及生命的15日内报告本伦理委员会。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安全性信息(包括药物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DSUR)、数据安全监测报告、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研究参与者安全、可能影响临床试验实施、可能改变伦理委员会同意意见的安全性信息):研究者及时阅读并签收申办者提供的安全性信息评估报告,并考虑研究参与者的治疗是否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必要时尽早与研究参与者沟通。以上安全性信息及研究者团队采取对应措施应及时递交本伦理委员会。
2.3.2送审文件与要求
①本院研究参与者发生的SAE/SUSAR:纸质版递交,送审文件包括:PI签字的递交信、填写完整的“A-37-本中心严重不良事件(SAE)/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SUSAR)报告表”和“A-38-安全性信息报告表”、申办者的报告表。②其他中心发生的SAE/SUSAR:纸质版递交,送审文件包括:PI签字的递交信、填写完整的“A-38-安全性信息报告表”、具体安全性报告(刻光盘)。③其他需要报告的安全性信息:纸质版递交,送审文件包括:PI签字的递交信、填写完整的“A-38-安全性信息报告表”、申办者盖章的安全性报告。
注意事项:①工作日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递交,非工作日应在时限内由PI通过邮件递交并在最近一个工作日完成纸质版递交;②纸质版递交的同时将递交的A-37-本中心严重不良事件(SAE)/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SUSAR)报告表和A-38-安全性信息报告表的Word版文件发至伦理邮箱;③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通过临床试验机构递交本伦理。
2.3.3审查结果的反馈:安全性信息报告均先进行快速审查,伦理委员会给出的肯定性意见不再反馈,递交人在伦理委员会受理后7个工作日没有收到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视作“同意继续进行研究”,其他意见将及时通知递交人。当发生严重影响研究参与者安全的事件时将进行紧急会议审查。
2.4 方案偏离报告:研究实施过程中,研究者应在发现或获知方案偏离事件后及时填写“A-40-方案偏离报告表”,及时按要求递交本伦理委员会。轻度方案偏离研究者应在发现或获知后1个月内汇总递交,严重方案偏离应在1周内及时递交。
2.4.1送审与受理流程:①电子版预审:研究者按要求准备好文件后先发伦理邮箱进行形式审查。邮件附件须使用压缩包文件发送。不同文件单独命名,勿合并。文件采用Word或PDF格式,并准备一份Word版递交文件清单(注明每份文件的版本号和版本日期)。伦理委员会在收到邮件后一周内完成形式审查并回复;②纸质版受理:电子版预审通过后可预约纸质版递交时间。文件装订要求:按照递交信、递交文件清单、方案偏离报告表、对应顺序文件装订,不同文件用彩色隔页纸隔开。(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通过临床试验机构递交本伦理)
2.4.2审查结果的反馈:方案偏离报告一般为快速审查,如有意见或对研究参与者风险或试验疗效指标评价有较大影响则进行会议审查。伦理委员会给出的肯定性意见不再反馈,递交人在伦理委员会受理后7个工作日没有收到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则视作同意继续进行研究,加强人员培训和监查力度,避免偏差情况的发生,其他意见将及时通知递交人。
2.5 暂停或终止研究报告:研究者/申办者暂停或提前终止临床研究,应及时向伦理委员会递交暂停/终止研究申请,获得伦理审查同意后方可正式暂停/终止研究。
研究者填写“A-42-暂停/终止研究申请表”,按要求准备送审文件。
送审与受理流程:①电子版预审:研究者按要求准备好文件后先发伦理邮箱进行形式审查。邮件附件须使用压缩包文件发送。不同文件单独命名,勿合并。文件采用Word或PDF格式,并准备一份Word版递交文件清单(注明每份文件的版本号和版本日期)。伦理委员会在收到邮件后一周内完成形式审查并回复;②纸质版受理:电子版预审通过后可预约纸质版递交时间。文件装订要求:按照递交信、递交文件清单、暂停/终止研究申请表、对应顺序文件装订,不同文件用彩色隔页纸隔开。(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通过临床试验机构递交本伦理)
注意事项:①研究暂停后的年度/定期跟踪审查、安全性信息报告、研究者手册更新等应继续按要求递交;②研究暂停后的恢复:填写“A-44-暂停研究再启动申请表”,按照要求准备文件。如研究能够消除本伦理委员会的疑虑,经伦理会议讨论后可恢复原暂停的试验,期限为试验暂停起一年内,如超过此期限则按照初次审查重新申请。③研究终止后的恢复:按照初次审查重新申请。
2.6 结题报告:完成研究后研究者应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结题报告申请。
研究者填写“A-46-结题报告表”,按要求准备送审文件。
送审与受理流程:①电子版预审:研究者按要求准备好文件后先发伦理邮箱进行形式审查。邮件附件须使用压缩包文件发送。不同文件单独命名,勿合并。文件采用Word或PDF格式,并准备一份Word版递交文件清单(注明每份文件的版本号和版本日期)。伦理委员会在收到邮件后一周内完成形式审查并回复;②纸质版受理:电子版预审通过后可预约纸质版递交时间。文件装订要求:按照递交信、递交文件清单、结题报告表、对应顺序文件装订,不同文件用彩色隔页纸隔开。(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通过临床试验机构递交本伦理)
3. 复审
适用于①上述初始或跟踪审查结论为非直接同意,研究者在获得审查书面意见后,应在两个月之内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或提供资料,递交复审申请,经伦理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逾期未递交,复审为快速审查方式的项目将转为会议审查;②如果审查结果为“不同意”或对伦理审查意见有不同的看法,亦可以复审申请的方式申诉不同意见,伦理委员会经伦理会议讨论后给予书面反馈意见。
研究者填写“A-31-复审申请表”,按要求准备送审文件。
送审与受理流程:①电子版预审:研究者按要求准备好文件后先发伦理邮箱进行形式审查。邮件附件须使用压缩包文件发送。不同文件单独命名,勿合并。文件采用Word或PDF格式,并准备一份Word版递交文件清单(注明每份文件的版本号和版本日期)。伦理委员会在收到邮件后一周内完成形式审查并回复;②纸质版受理:电子版预审通过后可预约纸质版递交时间。文件装订要求:按照递交信、递交文件清单、复审申请表、对应顺序文件装订,不同文件用彩色隔页纸隔开。(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通过临床试验机构递交本伦理)
四、免除知情同意
根据原国家卫计委2016年发布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第三十九条,以下情形经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可以免除签署知情同意书:
(一)利用可识别身份信息的人体材料或者数据进行研究,已无法找到该研究参与者,且研究项目不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利益的;
(二)生物样本捐献者已经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同意所捐献样本及相关信息可用于所有医学研究的。
如研究申请免除知情同意,申请人填写“A-27-免除知情同意申请表”,与其他申请文件一起递交伦理审查。
五、伦理审查安排
1. 会议审查
会议时间:伦理委员会将在受理材料后及时召开伦理审查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形式和要求将在会前提前通知研究者。
项目汇报:初始审查项目主要研究者必须到场,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为5分钟,仅研究者可进入会议室汇报,必要时可邀请指定人员进入会场解答问题。线上会议汇报时,应确保周围环境安静私密,网络通畅,并拒绝研究团队以外人员参与。
2. 快速审查
符合以下条件的送审文件原则上可采取快速审查的方式:
①本中心为参与单位,组长单位已审查通过的研究风险不大于最小风险的上海市级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联盟的多中心临床研究的初始和修正案审查。
②不影响研究风险受益比的较小研究方案修改;
③研究风险受益未发生变更的跟踪审查;
④伦理审查意见为修改后同意的复审;
快速审查过程中当出现风险受益比变化、审查结果为否定性意见、对审查内容有疑义、主审委员意见不一致、主审委员提出需要会议审查等情况的,审查方式将调整为会议审查。
3. 紧急会议审查
研究过程中如出现危及研究参与者生命安全的重大非预期问题、突发情况或需要伦理委员会立即决策的事件,如果延误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公众利益、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等紧急情况时,伦理委员会将及时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审查。紧急会议审查的基本流程和法定人数要求与常规会议审查要求一致,只是审查时限缩短。
六、审查决定的传达
伦理委员会在正式受理后30天内开展伦理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在疫情暴发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情况下,审查时限不超过72小时。会议审查项目将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快速审查项目将在正式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传达审查决定(安全性信息报告、方案偏离报告伦理委员会给出的肯定性意见不再反馈)。
七、伦理审查的费用
目前暂不收取费用。
八、联系方式
伦理委员会办公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凤阳路415号住院部四楼。
电话:021-81886191
资料接收时间:工作日8:00-17:00,提前预约来访时间。
九、附件表格
附件1,A-21-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初始审查资料送审文件校对受理表
附件2,A-22-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伦理初始审查资料送审文件校对受理表
附件3,A-23-伦理初始审查申请表
附件4,A-24-主要研究者声明
附件5,A-25-研究者简历
附件6,A-26-研究团队组成及分工明细表
附件7,A-27-免除知情同意申请表
附件8,A-31-复审申请表
附件9,A-33-修正案伦理审查申请表
附件10,A-35-年度/定期跟踪审查申请表
附件11,A-37-本中心严重不良事件(SAE)/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SUSAR)报告表
附件12,A-38-安全性信息报告表
附件13,A-40-方案偏离报告表
附件14,A-42-暂停/终止研究申请表
附件15,A-44-暂停研究再启动申请表
附件16,A-46-结题报告表
地址:上海市凤阳路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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